肥胖汙名化:不再是個人的錯
“好像胖就是我的錯……”
作者:陳曉麗、楊琛
“胖子很難交到朋友,初中時我的零花錢都用來給同學買零食,同學們笑稱那是為了讓我減肥。”
“人們總用‘胖妞’這個代號來稱呼我,胖子似乎就沒有獨立人格。”
“別人總說我,這麼胖,一定很懶、很饞、沒有辦法控制自己。”
“小時候覺得,好像胖就是我的錯。”
這樣的聲音你聽過嗎?
這些都來自肥胖者的真實敘述,揭露了存在的“肥胖汙名化”。
肥胖汙名化問題
肥胖汙名化是社會對個體或群體基於肥胖而產生的侮辱性標籤,使肥胖者擁有或被認為擁有某些貶義的屬性和特質,從而導致自我貶損和社會歧視[1]。
據資料顯示,2030年,全球肥胖人群預計將達到10億,我國超重肥胖成人佔比預計將達到63.5%[2]。在肥胖越來越普遍且成為公共衛生危機的今天,肥胖汙名化現象的增加帶來了廣泛的負面影響[1],尤其需要人們重視和反思。正值世界肥胖日,讓我們一起關注肥胖汙名化問題,消除肥胖歧視。
肥胖不再是個人的錯
體重超標的人總會吸引目光,這些目光充滿了嘲弄和譏諷。但體重超標者真的“好吃懶做”嗎?身材豐滿真的是他們的“錯”嗎?
實際上,肥胖歧視背後是不符合科學證據的公眾說法——過去,新聞報道、公共衛生運動和政治言論將超重和肥胖歸因於個人選擇,比如懶惰、暴飲暴食、缺乏自控等,但這種說法源自於一種假設,即體重完全受意志控制,實際上與生物學和臨床證據背道而馳[3]。
大量研究表明,肥胖是一種多因素疾病,包括生物、遺傳、環境等因素[4]。如果沒有科學干預,肥胖將增加多種慢性疾病的風險,如2型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非酒精性脂肪肝、慢性腎病等(見圖1),嚴重危害個體健康[5]。
因此,肥胖是一種需要科學干預的“慢性疾病”,而非公眾印象中“不自律生活方式選擇”的簡單問題,且單純依靠生活方式干預並不在所有人群中取得滿意效果[4]。
然而,科學研究與大眾認知之間的鴻溝依然存在,肥胖汙名化目前在全球範圍內仍然普遍存在[6]。資料顯示:
在美國,肥胖成人中肥胖汙名化的發生率為19%-42%,體重指數(BMI)更高的患者汙名化發生率更高,女性肥胖患者汙名化發生率高於男性 [7-9]。
一項涉及澳大利亞、加拿大、德國等6個發達國家人群的研究表明,肥胖汙名化可能在生命各個階段存在:從10歲以下兒童到青少年(11-19歲),再到青年成人(20-39歲)、中年人(40-59歲)以及老年人(60歲以上)都可能受到影響,其中以兒童和青少年最為常見 [10]。
該研究還發現,肥胖汙名化可能來自各個社會領域的不同人群,在工作、教育、醫療環境和家庭等多個社會場景中都可能出現,同學、同事、朋友、家人,甚至醫生和護士都是肥胖汙名化的重要來源 [10](見圖2)。
圖2 來自社會不同人員的肥胖汙名化比例[10]
肥胖汙名化主要來源於家庭成員,這會影響青少年的心理社會健康狀況[11]:一項美國國家級調查問卷針對162,034名青少年顯示,來自家庭成員的肥胖汙名化佔比83.7%,主要來源是母親(55.8%)、伴侶/配偶(49.0%)和父親(43.4%)[11]。
醫療環境中的肥胖汙名化也不容忽視:世界各地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報告在對肥胖患者持負面態度[12,13]。
即使是超重或肥胖的醫生也會遭受肥胖汙名化困擾:一項美國研究發現,患者對超重或肥胖的醫生信任程度較低,更不願聽從他們的醫療建議,甚至更有可能更換醫生[14]。而這種對醫生體重的偏見仍然存在,無論患者自身體重如何[14]。
肥胖汙名化:影響深遠,傷及多方
體重超標者不僅面臨肥胖及相關併發症的健康威脅,還承受著肥胖汙名化帶來的身心傷害,減少了接受充分治療的可能性,進一步造成疾病傷害,形成惡性迴圈。
“多項研究發現,受到汙名影響的體重超標者更容易患心理疾病,尤其是焦慮、抑鬱以及雙向情感障礙[15]。”上海市第十人民醫院內分泌代謝科卜樂醫生介紹,“我們在門診常觀察到一些兒童青少年肥胖患者在工作日前來就診,他們在學習、就業、社交等成長過程中存在被邊緣化的趨勢,其中有部分患者因抑鬱等心理問題而休學甚至停學,成人肥胖患者中同樣有類似情況發生。”
卜樂醫生指出:“一方面,心理疾病本身會引起內分泌激素的變化,進而影響體重;另一方面,治療心理疾病的藥物可能導致體重增加,形成雙向影響。此外,肥胖者的心理問題會影響其社交,導致運動減少、久坐增加、進食增加等,進一步加重肥胖問題。”
醫療場所中的肥胖汙名化阻礙了肥胖患者接受治療。研究表明,在美國,醫生在對肥胖患者診療和健康教育方面花費較少時間[16]。另外,一些客觀因素如治療設施的尺寸不適合肥胖患者的體型,也會令患者感到羞恥,“例如取血壓時,肥胖患者的手臂無法伸進袖帶,或體型過大無法進入CT室,讓患者感到‘尷尬’。”卜樂醫生舉例。經歷過肥胖歧視的患者治療結果較差,更可能因羞恥而避免後續護理[17]。
此外,肥胖汙名化對公共衛生政策和肥胖相關研究也造成了負面影響[6]。
因此,肥胖汙名化傷害健康、人權和社會權利,不利於社會發展,終結這種社會“毒瘤”勢在必行。
共同終結肥胖汙名化,一個都不能少
儘管提高對肥胖及其汙名化的認識很重要,但這並不足以消除這一問題。挑戰和改變既定的、根深蒂固的信念、長期存在的偏見和廣泛普遍的態度,需要一種基於現代科學知識的新肥胖共同理念。
近年來一些共識已經發表。2020年發表於Nature Medicine的共識宣告呼籲消除體重偏見、停止肥胖汙名化[6]。2023年美國臨床內分泌醫師學會(ACCE)釋出了結束肥胖汙名化的共識宣告,呼籲關注肥胖症患者在診斷和治療中的汙名化和偏見[18]。(見圖4)
圖4 近年來肥胖汙名化問題的指南共識
這些共識對醫務人員提出了一些具體建議,包括:
確保將關於肥胖原因、機理和治療的正規教學納入醫學實習生和其他醫療服務提供者的標準課程。
專門治療肥胖的醫療服務提供者應提供無汙名化實踐技能的證據。專業機構應鼓勵、促進並發展各種方法,證明對汙名化及其影響的瞭解,以及消除汙名化的技能和做法。
醫療機構和醫院的認證標準需包括為肥胖人群提供適當基礎設施。
可將肥胖汙名評估、心理評估等納入肥胖的診療系統中。
卜樂醫生分享了他的臨床經驗:“在門診,我們會詳細瞭解肥胖患者的心理狀況,檢視既往史,進行心理評估,並根據情況轉介至心理科或精神科,並進行跟進隨訪。精神科也可將需要治療肥胖的患者轉介至內分泌代謝科,形成科室間的合作,幫助患者打破體重和心理疾病之間的惡性迴圈。”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內分泌科紀立農主任提出:“過去人們將肥胖歸因於個人,許多減重治療費用由患者自付,例如減重藥物和代謝手術等,這不利於體重超標患者得到規範治療。未來的醫療政策可能會努力納入減重治療費用醫保範圍,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
北京大學人民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