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推進第二批智慧校園示範校遴選
為貫徹落實《北京教育資訊化“十四五”規劃》總體部署並推進北京市教育數字化工作,提升智慧校園建設和教學創新水平,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最新發布通知,啟動第二批智慧校園示範校的遴選工作。以下是通知中的具體要求:
一、申報條件
(一)堅實的工作機制:學校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教育資訊化發展,具備完善的謀劃和規劃能力,擁有明確的智慧校園建設目標和科學合理的頂層設計。學校工作體系包含主要部門的統籌規劃、業務部門的推動應用、技術部門的支援保障,以及社會機構的服務參與。必須具備可行的規劃和執行方案。
(二)良好的基礎條件:學校必須具備良好的資訊化基礎設施,根據標準自評。中小學校需達到85分以上,高等學校則需符合相關評估標準,包括基礎設施、智慧教學、科研創新、管理服務、資料治理、數字素養等方面。
(三)突出的創新能力:管理者和教師要有教育資訊化發展理念,積極推動新技術的運用,率先在智慧校園建設中進行創新應用。中小學校致力於數字化教學模式轉型,幫助教師提升教學質量,而高等院校則要在人才培養、科研創新、校園治理等方面發揮領導作用。
(四)明顯的應用實效:學校在基礎設施、共性服務和資料資源等方面實現良好的應用效果,在教育主業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具有推廣普適的價值。同時,學校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提升使用效益、控制成本、縮短建設週期、保障安全等。
二、遴選程式
(一)申報階段:學校按照規範進行自評,提交申報書。市屬高校及直屬學校直接報送市教委,各區教委組織本區學校進行申報。
(二)初評階段:各區教委對學校申報材料進行初步評選,優秀者推薦至市教委。
(三)市級評審:市教委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並進行實地考察。評選出示範校建議名單,經北京市教育資訊化領導小組審議認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區教委、各學校務必認真總結智慧校園建設成果,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完整。材料需在5月20日前提交至相關郵箱。
(二)經費支援:市教委將為認定的示範校提供引導性經費,以支援模式提煉、應用推廣等工作。各單位應保障資金需求,促進智慧校園的長期發展。
(三)案例宣傳:市教委將宣傳推廣示範案例,發揮引領作用。各單位應總結典型經驗,推動所有學校的智慧校園建設。
以上內容來源於北京市教委官網,編輯:姜思瑤,編審:張秋穎,終審:冉陽 郝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