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對周清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提起公訴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經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期,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並與被告人進行訊問,同時聽取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指控內容如下:
- 被告人周清玉利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行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專案承攬、企業經營、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 離職後,周清玉利用原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職權便利,透過他人職務行為謀取不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受賄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是檢察機關提出的控訴內容,案件正在依法進行進一步審查。該訊息由央視記者程琴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