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商會代表:為海南自貿港建議放寬民營企業股權比例限制
近日,中國民間商會副會長、海馬集團董事長景柱在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包括放寬民營企業持有金融機構股權比例限制、加強破產重整保護債權人權益、強化民營企業內部腐敗打擊等多項措施。
推動金融業開放,放寬持股比例限制
景柱指出,儘管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已取消外資股份比例限制,但對國內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的限制仍存。目前,國內中小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仍面臨持股比例約束,不利於競爭中性和國民待遇的高水平對外開放。他認為,金融機構需調整股權結構安排,以實現更好的責任制和有效監管,從而防範金融風險。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中,要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景柱認為,海南自貿港應首先放開民營企業持有金融機構股權比例的限制,從而促進金融機構結構多元化、改進治理,實現更好的發展效果。
加強破產重整,保護債權人權益
針對破產重整中存在的問題,景柱建議透過異地統一管轄、合理清償率標準等措施來改善程式。他強調了破產企業實際控制人及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和債權人權益保護的重要性,認為只有加強管理和追究責任,才能有效化解破產風險,維護市場秩序。
打擊民營企業內部腐敗,構建倡廉環境
在提出加強民營企業內部腐敗懲治的建議中,景柱指出民營領域腐敗問題嚴峻,治理上存在多個方面的難題。他提議建立反腐機制,健全辦案程式,開展專項行動,規範立法細則,以保障企業信譽和法治環境的完善。
綜上所述,景柱的建議涉及金融市場開放、破產重整保護和內部腐敗懲治等多個領域,為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和經濟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